严查!烟台两部门联合整治客运旅游市场违规行为
专栏交通出行秩序违法失信专项治理
来源:胶东在线  |  发布时间: 2021-09-28

近日,烟台市交通运输执法监察支队、烟台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联合印发《开展全市道路客运及旅游市场联合执法工作方案》,在全市开展2020年度道路客运及旅游市场联合整治活动,依法严厉查处道路客运及旅游市场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打造全域旅游发展新环境,保障游客和市民安全出游、放心出游和文明出游。

为加强联合执法力度,两部门构建三个机制:一是构建交通运输执法与旅游执法机构联合执法长效机制。在节假日、黄金周及旅游旺季定期开展两部门间横向联合执法行动,根据举报线索和上级部署随机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参加联合执法工作的各有关科室站所、大队之间要加强联合与协调,共同开展辖区内道路客运和旅游市场安全管理的联合执法行动,确定信息共享和紧急互援措施,加强联合执法,确保形成合力。二是建立交通运输执法与旅游执法查处违法信息共享机制。采取信息抄告的形式,及时将非法从事旅游客运的车辆信息、旅行社及从业人员的违法违规信息进行共享。三是进一步完善跨部门、行业行政处罚联动移交机制。交通运输执法监察机构与旅游执法部门在单独对各自行业管理范围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时,发现需要移交对方做进一步处理的,应将违法车辆或涉嫌违法旅行社及从业人员的有关证据材料及时移交对方,加强执法联动和行政处罚力度,共同打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交通运输执法监察方面,一是加强对道路包车客运企业监督管理,加大路面巡查执法力度,坚决杜绝运行线路两端均不在车籍所在地的异地经营行为。督促企业规范包车客运标志牌使用,加大对未持有效包车客运标志牌经营、未按包车客运标志牌载明事项运行、擅自招揽包车合同以外旅客乘车等违规经营行为的查处力度。二是督促道路客运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对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考核,督促企业对所有客运驾驶员进行警示教育;特别要对突发应急处置等紧急情况加强应急演练培训;加强营运车辆动态监管,严格实施客运车辆卫星定位装置的安装、使用、监管等相关规定,完善监控管理流程,配备专职人员,及时纠正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消除事故隐患。三是针对外省抄告的违法违规车辆进行重点核查,对查证属实的,严肃依法处理;对检查中发现存在安全隐患问题、安全管理混乱的道路客运企业,要依法责令停业整顿,整顿仍不达标的,要会同有关单位取消相应经营资质。

旅游市场综合执法方面。一是加强对旅行社的安全监督管理,与所监管旅行社签订责任状,要求旅行社不得租用“黑车”,督促旅行社按照交通运输和文化市场行业管理部门有关规定,从具备营运资质的包车客运企业租用车辆,严格审查包车车辆和驾驶人的资质及购买保险情况,选择符合资质条件的车辆和驾驶人;签订规范的租车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安全责任。二是进一步强化旅游行程和线路安排的安全评估;加强对旅行社及其导游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明确相应职责,落实监督责任,导游人员上车之前要核查车辆资质、运营证件,乘坐导游专座,并监督司机安全驾驶,全程提醒并检查游客系好安全带。三是对导游人员未按法律、法规、规章、行业标准提供服务,未尽到安全保障或文明旅游提示等义务的、带团期间未携带电子导游证、佩戴导游身份标识、未携带旅行社电子行程委派单等正规接待计划的、带团期间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增加购物或另行付费项目、缩短游览时间等违法行为的,对旅行社擅自指定具体购物场所或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存在诱导、欺骗、强迫旅游者消费以及向不合格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等违法行为的,应依法对其进行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