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52药品被重点监控
专栏无证行医非法医疗专项治理
来源:烟台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  发布时间: 2021-09-28

又一批药,被重点监控。

52药品被重点监控

近日,山东烟台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发布《关于2018年度全市基本医疗保险重点监控药品使用情况的通报》,同时公布了2019年烟台医疗保险重点监控药品名单,共52个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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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查不合理用药

通报内容显示,2018年重点监控的32种药品使用情况方面,除了1家医疗机构与2017年度持平,33家医疗机构不降反增外,其余皆有明显下降。

在药品在临床使用中,主要存在的问题是“超说明书使用”“用药与病程不相符”“将不符合条件的限制性支付药品予以报销”等。

根据烟台市人社局去年年底发布的《烟台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7年版)》,明确提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建立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智能监控系统和社会保险药品使用监测分析体系,重点监测用量大、费用支出多且可能存在不合理使用的药品,监测结果以适当的方式向社会公布。

上述通报内容,与烟台市人社局的要求是一致的。而此处提到的“超说明书使用”“用药与病程不相符”等,都是不合理用药范畴,而这些问题,也正是国家要求严查的。

今年4月9日,国家卫健委发布《关于开展药品使用监测和临床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其中明确提到,将建立国家、省两级药品使用监测平台和国家、省、地市、县四级药品使用监测网络,实现药品使用信息采集、统计分析、信息共享等功能,覆盖各级公立医疗卫生机构。

药品使用监测分为两方面:

(1)全面监测:所有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按要求主动配合,系统收集并报告药品配备品种、生产企业、使用数量、采购价格、供应配送等信息。

(2)重点监测:在全国各级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中抽取不少于1500家机构,在全面监测工作基础上,对药品使用与疾病防治、跟踪随访相关联的具体数据进行重点监测。

全面开展药品使用监测,意味着以后所有药品在医院的使用情况,都将被严格监控。以后医院用药将要以药品临床价值为导向,一旦有药品出现用量过大、不合理用药、滥用乱用等情况,在强大的药品使用监测网络下,都会第一时间被有关部门所发现。

严格医保控费

2018年12月20日,国家医保局发布《关于申报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国家试点的通知》,将从各省选择1-2个城市作为国家试点候选城市,开展DRGs付费试点工作。

据媒体报道,5月20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召开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国家试点工作启动视频会。

在本次视频会上,国家医疗保障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了DRGs付费国家试点顶层设计和安排,部署有关工作任务,督促各地要按要求建立相应协调机构、完善有关基础工作、加快推进试点。根据各地的媒体报道梳理,北京、天津、安阳、梧州、佛山、无锡、合肥、青岛、昆明、金华、湘潭等城市被纳入试点城市。

在按病种付费、DRGs付费下,医务人员将会尽量采取最为合理、最为经济的治疗方案。如果医院能够通过改进管理和诊疗流程,省下一部分费用,就归入医院的盈利。

这样,能更大程度的减少不合理用药的情况出现。

根据此前医学界智库的数据统计, 国内不合理用药每年浪费的金额高达9600亿元。

北京大学药学院教授史录文在接受央视采访时也曾表示,不合理用药现象过分严重,对老百姓来说是一个巨大的伤害,对国家来说也是医药卫生资源的严重浪费。

笔者在一次学术会议上了解到,目前在国内不合理用药率最高达到了32%,每年因为不合理用药引起死亡的约有10多万人。

可见,严控、严管、严查不合理用药,对于整个医药行业、所有患者来说都非常重要。

而上述烟台的文件提到,在药品在临床使用中存在“将不符合条件的限制性支付药品予以报销”的问题,对于这一点其实国家医保目录早有规定。

在2017版国家医保目录中,有115个中成药和337个西药是被限制使用范围的。也就是说,只要是该药报销的疾病不在范围内,就属于“将不符合条件的限制性支付药品予以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