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百日行动,覆盖全市所有公立和社会办医疗机构,聚焦违法违规执业、不合理诊疗、违反行风建设九不准、医疗服务不优、行风建设长效机制不健全等“五类问题”,严厉打击无证行医、超范围执业、术中加价、诱导消费、强制消费、大处方、滥检查等损害群众权益的违规违法行为,集中整改群众在看病就医过程中遇到的挂号难、排队长、态度差等不满意问题。”4月15日,市卫生健康委组织召开全系统“清风正纪”行风整治百日行动动员会议,各县市区卫健局、全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相关部门共150多人参加会议。
为集中整治医药购销领域不正之风及医疗服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加强卫生健康系统行业作风建设,百日行动从即日起至7月底结束,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宣传发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市、县两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还将组织明查暗访和督导,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对构成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的,及时移交纪检监察和相关部门。
市卫健委副主任张葵阳表示,医疗卫生事业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必然具有普惠性和公益性。目前,全市二级以上医院均安装了反统方软件,严禁商业目的统方;建立了处方点评制度,推行临床路径管理和“一单通”,杜绝大处方、大检查,规范医务人员诊疗行为;定期组织行风教育培训,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和行风建设“九不准”学习,大力开展警示教育,提高医务人员廉洁从业意识;不定期开展各类专项整治活动,有效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行风问题,强化医德医风建设和行业自律,持续推动卫生健康系统行风建设长效化、规范化。
当前,医疗卫生行风还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无证行医、超范围执业、术中加价、诱导消费、强制消费等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违规违法行为屡禁不止;医疗卫生服务中收回扣、收红包、大处方、滥检查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治;群众在看病就医过程中仍然有不方便、不满意的环节和问题。
此次百日行动,覆盖全市所有公立和社会办医疗机构,以国家卫健委等八部委医疗乱象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及“问政山东”曝光医疗问题为导向,分层集中整治“五类问题”。一是违法违规执业问题。重点查处无证行医,非法医疗美容,医师出租、出借、转让《医师执业证书》,医疗机构买卖、转让、租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疗机构超出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出具虚假证明文件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坚决打击,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曝光一批典型违法违规案件,清理整顿一批管理不规范的医疗机构。二是不合理诊疗问题。重点查处大处方、滥检查等不合理诊疗行为;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等严重违背伦理道德行为;拆分手术或检验检查项目,未按照要求公示药品、医用材料及医疗服务价格,未按照项目和计价依据收费,违反诊疗常规诱导过度医疗,特别是术中加价的行为。不仅要严肃追究有关医务人员责任,还要纳入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和信用体系管理,并向社会公布。三是医疗服务不优问题。督导二级以上医院全面落实预约诊疗、远程会诊等6项制度,推广多学科诊疗、日间手术等创新服务模式,延伸优质护理服务,加强医疗满意度监测,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重点查处医疗机构存在的挂号难、就诊等候时间长、一单通不落实、医务人员空岗、脱岗、服务态度“生、冷、硬、顶”、就医环境差等问题,并督促限期整改解决。四是违反行风建设“九不准”行为。重点查处将医疗卫生人员个人收入与药品和医学检查收入挂钩、违规网下采购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违规发布医疗广告、商业目的统方、开单提成、收受回扣、参与推销和收受患者“红包”等行为。对违反“九不准”的医疗机构和医疗卫生人员,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通报批评、责令暂停执业活动、吊销执业证书等处罚。五是行风建设长效机制建设情况。重点检查行风建设纳入医疗机构党风廉政建设目标。
“清风正纪”百日行动要真正贯彻“以患者为中心”的理念,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设置投诉管理部门统一承担投诉管理工作,其他医疗机构应当配备专(兼)职人员,畅通医疗机构投诉渠道、规范投诉管理,根据投诉反映的问题落实整改措施,预防医疗纠纷,持续改进医疗质量安全,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高品质、更加满意的医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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