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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惠琴:7岁儿子引火灾 卖菜还债七年书写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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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成都商报  |  发布时间: 2021-09-28

  12月19日上午,王惠琴(化名)独自站在菜摊前,一边剥着豌豆,一边招呼买菜的顾客。王惠琴今年49岁,身着一件深色羽绒服,外面套了一条围裙,她的头发用橡皮筋扎了个马尾,齐中分界线处,白发明显。谈到过去几年的生活,王惠琴淡然地说:“再辛苦也得过啊,现在压力小了,就盼着娃娃多读点书,以后找个好工作”。

  王惠琴的“压力”,源自2011年8月5日,她的儿子小辉在家里点蜡烛找玩具,引发火灾,导致自家和邻居家的数间房屋被烧毁,损失严重。因赔偿协商无果,2013年1月4日,7户受灾邻居将王惠琴夫妇起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各项损失合计114.9万元。经承办法官调解,王惠琴以小辉的法定代理人身份,同意于2014年1月30日前赔偿黄某等七人因火灾事故造成的损失共计25.5万元。

  对于靠在菜市场摆摊卖菜维持生计的王惠琴来说,25.5万元是一个天文数字,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还得完。为了儿子,她坚守承诺,靠摆摊卖蔬菜,一分一分地积攒。最终,王惠琴的诚信打动了法院,更是打动了债权人,得到了多方的理解和帮助。经过长达7年的还债,今年9月13日,王惠琴还清了最后一笔债务,巨大的压力也随之卸下。

  困

  儿子意外引发火灾,父母面临高额赔偿

  回忆起2011年8月5日这天发生的事情,王惠琴眼眶突然泛红,她用手抹去了忍不住从眼角流出的泪水。

  这天,时年7岁的儿子小辉,在家里拿着点燃的蜡烛到卧室找玩具,不慎引发火灾,导致自家和周围7户邻居家房屋不同程度受损。据7户邻居估算,合计各项损失上百万元。

  “100多万,一辈子想都没有想到过这么多钱。”王惠琴称,她从农村进城,靠卖菜维持生计,听到邻居们提出的这个数字时,她当场瘫倒在地。王惠琴始终不敢相信儿子会犯下如此错误,但事已至此,只能承受。

  王惠琴的老家在泸州市江阳区况场街道农村,大约是2006年,她和丈夫进城打工,主要靠她卖蔬菜维持一家人生计,丈夫偶尔打临工,但收入微薄。

  高额的赔偿款对于王惠琴一家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事发后,王惠琴东拼西凑了7000元,先行赔付每户各1000元;而其余的钱,当时真的没法还。

  多次协商赔偿无果,2013年1月4日,邻居黄某、乔某等7人将王惠琴夫妇起诉至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法院,要求赔偿各项损失合计114.9万元。

  信

  起早贪黑卖菜还钱,每天至少存13元

  经承办法官调解,王惠琴以小辉的法定代理人身份,同意在火灾中烧毁的不动产按照750元每平方米确认损失,动产按照20元每平方米确认损失,并于2014年1月30日前,赔偿黄某等7人因火灾事故造成的损失共计25.5万元。

  25.5万元,仍然是一个天文数字。王惠琴说,为了儿子,再难也要还。但是,按照每天卖菜纯收入60元来算,不吃不喝,也得十二年才能还清。

  为了尽可能快地还钱,王惠琴省吃俭用。每天早上,她5点多就起床,赶到中码头菜市场摆摊卖菜。早餐,吃点稀饭馒头应付;午餐,回到出租屋用白水煮菜,晚饭则吃点中午的剩菜剩饭。只有儿子每周回家,她才会买点肉做给儿子吃。与此同时,王惠琴还接下了打扫出租屋厕所的工作。

  调解生效后,王惠琴未能履行。谈及原因,王惠琴很自责,但却无可奈何,“真的是没有钱来还啊。”

  2014年11月,黄某、乔某等7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调查了解到,王惠琴以卖菜为生,条件十分困难。同时,7位申请人中,5位已年过六十岁,生活也存在不同程度的困难。

  龙马潭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吴启军是该案的执行法官,他介绍,此案比较特殊,鉴于上述情况,法院启动了司法救助程序,向区政法委申请司法救助金5.1万元,用于先行赔付。王惠琴也承诺,除去家庭必要支出,每月偿还400元,如经济条件好转,尽量多偿还。

  为了保证按时支付还款,王惠琴每天都固定抽出13元存在一边,有多的时候就多存点。凑到400元,她就到法院,当着法官的面交给对方。从出租屋到法院大约五六公里远,多数时候,王惠琴都是走路去。

  还款期间,执行法官吴启军先后多次约见当事双方,组织协调,并得到全部申请人同意,同意放弃一定数额的赔偿款。王惠琴则同意将每月还款400元的方式更改为逐个偿还。截至今年2月,仅剩江某一案未履行完毕。

  据统计,25.5万元赔偿款,7名申请人合计主动放弃赔偿12万余元,放弃赔偿款最多的申请人是宋某,他放弃了4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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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人主动放弃部分赔偿,还债之路终走完

  今年9月13日,在龙马潭法院审判法庭,王惠琴将将近1万元赔偿款交到了78岁的申请人江某手中。至此,七年还债之路终于画上了一个句号。此时的王惠琴,泪流满面。她说,心里压着的那块大石头终于落地了。

  对于王惠琴还款一事,吴启军很是感慨。他说,王惠琴家庭经济困难,虽然还款能力有限,但她诚信、不躲避,并且积极还款。该案能执行完毕,既是由于王惠琴积极还款态度打动了申请人,也是由于申请人主动放弃部分赔偿款的善良。

  吴启军说,78岁申请人江某也存在条件困难的情况,但主动放弃了8000元赔偿款。今年8月,法院为其申请了1.8万元保险救助金,并于近日转至其账户。这位78岁的老人告诉记者,谁都有不容易的时候,需要相互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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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希望儿子好好读书,长大找个好工作

  王惠琴告诉记者,其实,在欠款期间,所有申请人都对她表示同情和理解,也没有特意找她要账。但是各自家庭也面临困难,起诉、申请执行都是不得已,因此,她并不埋怨任何人。

  王惠琴和丈夫育有一儿一女,女儿现年29岁,已经结婚,儿子正在读初中。

  王惠琴说,事情发生后,她责备过儿子,但是后来就不再提及此事,她担心会给儿子造成影响。儿子也挺懂事,每周回家会帮忙卖菜、打理菜摊,也从不乱花钱。如今,王惠琴只希望儿子好好读书,多读点书,长大了找个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