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荣成5名船东被“拉黑”纳入联合惩戒
(通讯员 李明君报道)自国家调整今年伏季休渔制度以来,荣成市采取依港管船、落实包港责任、完善管理制度、加快智慧渔港建设等多项措施,不断加大伏季休渔的管控力度,全市伏休秩序总体较好,但仍有个别船东无视休渔规定,顶风而上、违规出海作业,造成不良影响。日前,荣成市海洋与渔业局公布今年第一批5名伏休违规被纳入联合惩戒黑名单的船东:
王祖现,山东省荣成市港湾街道办事处大鱼岛小区133号楼201室,鲁荣渔58765/66的船舶登记所有人,2017年伏休期间,其渔船停靠在丹东润增码头,该局多次责令其归原籍港停靠,至今未归。
刘思佳,山东省荣成市港湾街道办事处大鱼岛村4区291号,鲁荣渔71215/16的船舶登记所有人,其称2017年年初将鲁荣渔71215/16卖外地,但无法提供确凿的证明,也无法提供渔船的具体位置。该局多次责令其归原籍港停靠,至今未归。
韩明涛,山东省荣成市港湾街道办事处阳光小区81号楼604室,鲁荣渔71195/96的船舶登记所有人,其称2017年年初将鲁荣渔71195/96卖外地,但无法提供确凿的证明,也无法提供渔船的具体位置。该局多次责令其归原籍港停靠,至今未归。
连燕丽,山东省荣成市人和镇人和中路22号,鲁荣渔71225/26的船舶登记所有人,其称因因欠他人油款,其船于2017年年初被债主赶往外地,但无法提供确凿的证明,也无法提供渔船的具体位置。该局多次责令其归原籍港停靠,至今未归。
刘文武,山东省荣成市明珠路66号,鲁荣渔52507/08的船舶登记所有人,2017年伏休期间,其渔船停靠在大连杏树屯码头,该局多次责令其归原籍港停靠,至今未归。
根据《荣成市自然人和社会法人信用信息评价规定》、荣成市海洋与渔业领域失信黑名单管理办法及海洋与渔业领域联合惩戒备忘录等相关规定,以上5名渔船船东涉嫌伏休期间严重违规,纳入违规失信渔船管理“黑名单”,依规扣除当年度的渔业油价补助,申请吊销渔船捕捞许可证和职务船员证书并依法追究船东、船长相关责任,同时,作为不良信息记入市级个人信用档案,信用等级直接降为D级,取消5名船东评先选优资格,并在项目申报、融资贷款、市场准入等10个领域予以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