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连有战,男,身份证号码:3706331971****5952,现住斥山街道西寨小区38号楼203室。应付申请执行人应分得共同财产款46.08万元。
2.王永芹,女,身份证号码:3706331968****4627,现住桃园街道下谭家村15区11号。应付申请执行人工资款1.9万元。
3.曲景江,男,身份证号码:3706331964****0335,现住崖头街道碌对岛村8号楼2单元203室。应付申请执行人欠款2万元。
4.张华荣,女,身份证号码:3710821990****5926,现住人和镇沙北头村357号。应付申请执行人赔偿款16.2万元,案件受理费1881元。
5.刘海娜,女,身份证号码:3710821979****8640,现住寻山街道菜园村342号。应付申请执行人抚养费8000元。
6.周新波,男,身份证号码:3710821977****5612,现住虎山镇桥头庄村。应付申请执行人花生饼款1.8万元。
7.秦道海,男,身份证号码:3706331947****5936,现住人和镇秦家竹村。应付申请执行人赔偿款1.05万元。
8.徐以洪,男,身份证号码:2321021974****443X,现住港湾街道东南山小区67号楼1单元203室。应付申请执行人工资款5400元。
9.邹海宁,男,身份证号码:3710821979****7759,现住滕家镇不落岛村。应付申请执行人劳动报酬款4523元。
10.秦鲁超,男,身份证号码:3710821988****6311,现住人和镇北下河村362号。应付申请执行人赔偿款83.6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