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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荣成市支行发布金融领域今年第一批严重失信黑名单
专栏风险提示
来源:荣成市信用办  |  发布时间: 2021-09-28

1.宋进永,身份证号码:3706331972****5616,郇海华,身份证号码:3790121972****5624(二人系夫妻)。2014年,宋进永与邮政储蓄银行荣成市支行签订个人最高额抵押额度借款合同及个人最高额抵押合同,贷款到期后借款人未偿还。2015年法院判决后,借款人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

2.林治万,身份证号码:3710821961****0052。2003年,以个人信用方式向建行荣成支行申请个人消费额度贷款,贷款到期后未归还贷款本息。2007年法院判决银行胜诉,借款人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

3.郁鹏飞,身份证号码:2308281987****8017,姜伟伟,身份证号码:3710821986****8323。2013年11月18日,与邮政储蓄银行荣成市支行签订《个人消费借款/担保合同》,至今未足额偿还本息。法院于2016年2月27日下达民事判决书,借款人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

4.李雪芹,身份证号码:3706331972****1625。2013年12月,与青岛银行威海荣成支行签订了个人最高额担保授信合同各个人授信循环借款合同,2016年1月贷款到期后,借款人没有足额归还贷款本金。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判决银行胜诉,借款人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

5.王法素,身份证号码:3706331964****5953。主要从事海水捕捞行业,于2013年8月7日在荣成农村商业银行贷款380万元。借款人还款期间因违法捕捞被捕入狱,出狱后拒不偿还贷款,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5年8月28日下达民事判决书,借款人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

6.李元荣,身份证号码:3706331960****0725,王寻,身份证号码:3790121968****071X,李文,身份证号码:3706331961****071X。三人组成联保体,在青岛银行荣成支行申请贷款,每人取得贷款200万元,现三人在该行的贷款全部形成逾期。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判决后,借款人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

7、荣成市宝兴铸造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08267684449XU,机构信用代码G1037108200092870O,经营场所为桃园街道于家河村,2015年4月在荣成汇丰村镇银行申请贷款,贷款于2016年3月到期后未偿还,借款人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

8、荣成市瑞昌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经营场所为荣成市寻山路199号,公司经理:李际瑞,身份证号码:3706331957****1819。2015年9月,与威海市商业银行荣成支行签订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2016年9月贷款到期后,未能如期归还贷款本息。2017年3月法院判决银行胜诉,借款人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对法人惩戒)。